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的实际情况,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以考生为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负责制定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组织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协调和指导复试工作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导师组成(应是无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导师),设组长1名,另安排记录员1名,包含科学技术史和科技哲学两个招生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业务素质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1.2,科学技术史专业拟录取4人,科学技术哲学专业拟录取1人,择优录取。
三、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分数线
录取专业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总分 |
科学技术史 |
37 |
37 |
56 |
56 |
330 |
科学技术哲学 |
41 |
41 |
62 |
62 |
340 |
经过复试工作小组对符合分数线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结合各专业具体情况,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如下:
科学技术史
姓名 |
考生编号 |
政治 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陈书敏 |
144301029000002 |
72 |
67 |
130 |
117 |
386 |
张思晨 |
144301029000026 |
70 |
64 |
121 |
109 |
364 |
孙旭东 |
144301029000004 |
70 |
64 |
105 |
116 |
355 |
周 参 |
144301029000016 |
75 |
60 |
104 |
111 |
350 |
陈 灼 |
144301029000013 |
62 |
60 |
114 |
105 |
341 |
赵冠南 |
144301029000010 |
65 |
68 |
116 |
82 |
331 |
科学技术哲学
姓名 |
考生编号 |
政治 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孙 璐 |
144301029000022 |
70 |
61 |
125 |
125 |
381 |
尹姜旭珊 |
144301029000003 |
69 |
67 |
123 |
85 |
344 |
贺浩然 |
144301029000024 |
63 |
65 |
97 |
118 |
343 |
四、复试材料
(一)复试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非应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所在院系(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证明(附件2);
5.纸质准考证;
6.本科成绩单;
7.其它获奖材料(带原件,交复印件);
8.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电子版材料
考生还需要在3月18日17点前,提供电子版材料至fuyunlei@ihns.ac.cn。请将以上材料按照序号分开扫描,每项扫描成一个文件,如获奖材料有10份,请将这类材料统一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以“7.获奖材料”命名,所有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命名为考生姓名。
五、复试程序及内容
(一)业务素质复试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2.业务综合能力复试以面试为主,在面试过程中可有适量笔试内容,业务能力考核包括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及创新能力等。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约为30分钟,具体由复试小组根据复试情况来掌握。
(二)实践活动考核
考生的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在大学本(专)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部分。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四)身体健康检查
在复试结束后,研究所将通知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费自理。
(五)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拟录取
(一)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复试成绩≥60且体检合格的名单上报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发放拟录取接收函;
(二)拟录取同学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英语口语和听力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20%;
(三)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四)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政审通过后六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
7.拟录取后不参加体检或体检没有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录取要求。
(六)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结束3-5个工作日左右在所网页上公布,并公示10天,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所网站教育专栏。
七、推荐免试生复查
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参加本次复试,但需要在5月5日前向研究所提供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
2.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
3.遵纪守法情况。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本通知如有与国家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事项,以国家或国科大出台的政策为准。
2.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3.为保证复试公正公平,参加复试考生不要在复试前联系导师;
4.监督电话:研究生院:88256714;本所:57552516(纪监审办公室)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10-57552514
邮 箱:fuyunlei@ihns.ac.cn
通讯地址: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308室)
邮 编:100190
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生部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