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的实际情况,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以考生为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所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负责制定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组织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协调和指导复试工作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导师组成(应是无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导师),设组长1名,另安排记录员1名,包含科学技术史和科技哲学两个招生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业务素质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1.2,其中科学技术史专业拟录取5人,科学技术哲学专业拟录取1人,择优录取。
三、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分数线
录取专业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总分 |
科学技术史 |
41 |
41 |
62 |
62 |
290 |
科学技术哲学 |
42 |
42 |
63 |
63 |
295 |
经过复试工作小组对符合分数线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结合各专业具体情况,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如下:
科学技术史
姓名 |
考生编号 |
政治 理论 |
外国语 |
科学技 术史 |
科技史 写作 |
总分 |
袁 瑞 |
144309029000013 |
65 |
74 |
116 |
126 |
381 |
高源雪 |
144309029000011 |
66 |
57 |
102 |
125 |
350 |
潘文甲 |
144309029000008 |
65 |
48 |
91 |
113 |
317 |
徐皓煊 |
144309029000007 |
58 |
47 |
79 |
121 |
305 |
秦硕莟 |
144309029000006 |
54 |
65 |
69 |
106 |
294 |
科学技术哲学
姓名 |
考生编号 |
政治 理论 |
外国语 |
科学技 术史 |
科学 哲学 |
总分 |
杨 辰 |
144309029000002 |
57 |
76 |
106 |
109 |
348 |
贾泽宇 |
144308029000004 |
64 |
45 |
97 |
98 |
304 |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体检时间:2019年3月20日上午8:50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二)体检地点:北京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四层)。
(三)面试时间:2019年3月21日,09:30-11:00英语;
2019年3月21日,14:00-16:30业务素质等
(四)面试地点:自然科学史所209会议室
复试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复试通知书》,要求彩色打印,将通过邮件发送给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1);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非应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考生所在院系(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证明(附件2);
7.本科成绩单及其它获奖材料(带原件,交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按照1-7的顺序整理好(第五项只在职人员提交),请勿装订,体检前我们将统一收取。
复试期间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复试程序及内容
(一)身体健康检查
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安排,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时间为3月20日上午9点,体检地点为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路12号),请考生空腹、提前10分钟在中关村医院门诊大厅集合。体检费用210元自理。
(二)业务素质复试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2.业务综合能力复试以面试为主,在面试过程中可有适量笔试内容,业务能力考核包括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及创新能力等。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约为30分钟,具体由复试小组根据复试情况来掌握。
(三)实践活动考核
考生的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在大学本(专)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部分。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六、拟录取
(一)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复试成绩≥60且体检合格的名单上报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发放拟录取接收函;
(二)拟录取同学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英语口语和听力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20%;
(三)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四)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政审通过后六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
(六)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结束3-5个工作日左右在所网页上公布,并公示10天,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所网站教育专栏。
七、推荐免试生复查
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参加本次复试,但需要在4月5日前向研究所提供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
2.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
3.遵纪守法情况。
九、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2.为保证复试公正公平,参加复试考生不要在复试前联系导师;
3.监督电话:研究生院:88256714;本所:57552516(纪监审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7552514
邮 箱:fuyunlei@ihns.ac.cn
通讯地址: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308室)
邮 编:100190
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生部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