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2013年秋季入学博士生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我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 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 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四)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或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前攻博,按我所的具体要求报考。
(五)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 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 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1月25日。
三、网上报名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
进入博士网报地址后,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直博生”三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我所不招收直博生。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提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邮寄或送交至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生部,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交的以送交时间为准。
1. 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 由两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于教授)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的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报考的培养单位研究生部或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 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论文评议书和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5. 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提供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7. 报名费:200元(邮寄地址及收件人见联系方式)
8.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五、报考确认,领取准考证
我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于2012年3月8日前向所报考的培养单位咨询报考确认信息,询问准考证发放事宜。
六、考试
1. 初试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命题。
全院统一考试时间:外国语为2013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2. 复试及体检
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我所规定进行,具体待通知。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持身份证和研究生证),以及本所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录取和入学注册
1. 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所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 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收费及待遇
我所2013年招收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定向委托培养者除外)。所有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在职人员除外)。
九、学习年限
我所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说明
1. 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按照网报系统字段设置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所填信息应全面、真实、准确。
2. 请考生根据博士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考资格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报考类别”,即“定向”或“非定向”,网报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之间应事先做好协商。凡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或在录取阶段调取考生档案等问题上发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由此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查询我所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如有问题可向我所招生办公室及报考导师咨询。
5. 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招生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
邮政编码:100190
联 系 人:代 丹
联系电话:010-57552514
电子邮件:daidan@ihns.ac.cn
中国科学院
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