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设立奖学金,支持外国优秀青年来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以及进修课程、学术访问和从事专题研究,鼓励外国高校在读研究生来校访学、联合培养。本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资助。全额奖学金内容包括免交学费,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基本住宿和医疗保险四项。部分奖学金包括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自2016学年起,全额奖学金重点用于资助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与期限
(一)资助内容
1. 国科大免学费
博士研究生免交学费4万元人民币/学年;硕士研究生免交学费3万元人民币/学年;高级进修生免交学费3000元人民币/月;普通进修生免交学费2600元人民币/月。
2.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
国科大提供奖学金生活费,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2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2500元人民币/月。另,导师和研究所/学院根据奖学金生学习和科研情况提供奖助学金,使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所能享受的奖学金生活费总额不低于3000元人民币/月;使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所能享受的奖学金生活费总额不低于3500元人民币/月。
3. 提供基本住宿
国科大为北京地区研究所及国科大各院系招收的全额奖学金生,以及参加集中教学的京外研究所奖学金生提供基本住宿。集中教学结束,奖学金生回所后,京外研究所协助奖学金生解决住宿,奖学金生需按研究所规定交纳住宿费用。
4.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
保险费用一年期800元/人、半年期400元/人。有关保险内容请参阅留学保险网(www.lxbx.net)的来华留学生保险产品简介。
(二)资助期限 (不可延期)
1.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6个月;
2. 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6个月;
3. 联合培养研究生:6-24个月;
4. 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6-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的入学申请资格(参阅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招生简章);
2. 得到导师及研究所/学院的推荐;
3. 学习和科研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 申请时未获得其他奖学金资助;
5. 年龄要求:
A. 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B. 博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C. 联合培养研究生:年龄不限;
D. 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 熟练掌握英语或汉语:若申请者母语非英语,则要求:a)本科阶段主要课程为英文授课,且在成绩单上明确标注;或b)TOEFL成绩不低于90分或IELTS成绩不低于6.5分;或c)新HSK等级考试五级(200分以上);
7. 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为外国高校在读研究生;
2)外方高校已与中科院/国科大/研究所签署了相关交流合作协议;
3)须于2018年11月前报到入学;
4)来校访学或联合培养时间不少于6个月。
8. 对进修生的其他要求:
1)须于2018年11月前报到入学。
2)进修时间不少于6个月。
备注:中国境内高校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应届毕业生除外)。
四、申请步骤
1. 申请人确定符合申请资格。
申请人需确定本人满足本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2. 申请人联系并获得国科大一名导师接收。
招生导师信息可通过国科大英文网站(点击链接)查询。
申请人找到与自己科研兴趣相符的导师后,需向该导师发送个人简历、研究计划和其他申请相关材料,说明自己要申请本奖学金。
3. 申请人提交网上入学申请
登录国科大国际学生网上入学申请系统(http://adis.ucas.ac.cn),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材料。国科大申请系统将于2017年12月15日前后正式向申请者开放。申请人需上传以下材料到网申系统:
1)普通护照个人信息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须2年以上);
2)两寸个人护照照片近照;
3)个人简历(需包含科研经历简介);
4)学位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明;申请联合培养研究生、进修生,需提交最高学位证明。申请人如为在校学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预毕业证明,获得学位证书后需补交。
5)学习成绩单原件的扫描件;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交硕士及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申请联合培养研究生、进修生,需提交最高学历成绩单。
6)英语或汉语水平证明;
7)详细的研究计划;
8)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最多5篇学术论文题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的扫描件(如有),请勿提供未经发表的论文。
9)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的推荐信;
推荐人应为熟悉申请者研究工作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推荐人不应是拟接收该生的导师。推荐信需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抬头的纸,并需推荐人本人签名、注明日期。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4. 提醒导师将签署好意见的入学申请表及本奖学金申请表导师意见页,经所在研究所/学院在截止日期前寄至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只能向国科大的一名导师提出申请;
2. 请慎重选择学习专业和研究方向,应在与导师沟通一致后再提交申请。学生入学后,国科大将不再受理此类型的变更申请;
3. 申请本奖学金时未接受其他奖学金资助,且在本奖学金资助期间不得接受其他奖学金资助;
4. 申请人必须确保网上入学申请系统上填报的所有信息和上传的文件均真实、有效,否则所有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 申请所需的各种证明、证书如为中、英文以外的语言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6. 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申请不予受理。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7. 申请人请勿直接寄送申请材料给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
五、申请截止日期
2018年3月31日。
六、录取及入学
国科大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录取。申请结果将一般在五月或六月公布。《录取通知书》、奖学金资助证明等相关材料将通过培养单位邮寄给奖学金生本人。
奖学金生请持申请奖学金所用的普通护照、国科大《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所有体格检查报告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类签证。请保存好录取通知书及JW202/201表原件,以供入境后申请居留许可使用。请勿免签或持其他类别的签证入境。
七、其他事项
1. 若被录取,应按照国科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和指定的地点报到入学。未能按时报到的,应事先征得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的同意。
2. 奖学金生报到时,须向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出示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否则将不予注册学籍。
3. 资助期限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学习时间为准。
4. 奖学金资格保留期限自注册截止日算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5 奖学金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由国科大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当月15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
6. 奖学金生来华后须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按时参加资格考试等各种考核、考试。经考核、考试不合格者,将按照国科大有关规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7. 奖学金生在资助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论文,需同时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和培养单位,并注明“Sponsored by UCAS Scholarship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八、联系信息
中国科学院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中关村东路80号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胡梦琳
Email:iso@ucas.ac.cn
电话/传真:+86 10 8267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