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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发因公电子护照的注意事项

2011-08-22

根据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做好正式签发因公电子护照准备工作的通知”(领函〔2011〕652号),今后我所科研、管理人员申办因公护照时,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递交电子护照数据采集程序生成的带有二维条码的《团组信息表》及《因公护照申请表》。出国人员在获得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后,请携带相片、身份证到科研处办理。

二、在护照相片定点照相点严格参照《因公电子护照数字相片规格说明》(见附件)相关标准拍摄相片,获取数字照片编号和纸质照片。如外交部发现相片质量不符合标准将做退案处理。

三、《因公护照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名,签名将直接打印在护照上。

四、如在通关时电子护照芯片读取失败,根据国际民航组织有关规定,电子护照将作为普通护照使用。

五、我所周边部分护照照片定点照相点:

照相点名称

照相点地址

联系电话

北京黄山图片社学院路店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17号邮局旁

010-82385416

北京黄山图片社清华分店

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校内邮局旁黄山图片社

010-62780339 15711380264

经典瞬间

北京大学校内45楼(甲)物美超市内西一厅

010-62751998 13901050459

数码图片社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3号

010-62781884 13264333168

海陆天图片社第四分社

海淀区知春路17-9

010-82321640 13641181986

北京晶亮丽彩摄影图片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3号

010-82382519

晶亮丽彩图片社

五道口电影院前厅(华联商厦对面)

010-82382518

更多照相点请查询:

http://www.mrtdephoto.net/sysuser/city_foundzxd.action

备注:

1.凡是没有“因公出国护照”或现持有的“因公出国护照”即将过期(离出访时间不足六个月)的,需办理“因公电子护照”;

2.请在工作时间内前往拍摄。非工作时间,外交部将关闭护照数字照片网络。

3.外交部护照数字照片网络仅保存照片两月,此时间内不能办好护照则作废。

如需咨询,请联系科研处。

 

问题相片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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